清晨五点半,林默被宿舍里此起彼伏的闹钟叫醒,他缓缓睁开眼睛,从上铺起来。
对面的罗小松蹭地一下立起上半身,把林默吓了一跳。
“小松,你这习惯得改改,猛地起来容易大脑缺氧。”
罗小松晃了晃有些晕乎乎的脑袋,朝林默露出憨厚的傻笑。
“知道了默哥。”
“把他们两个也叫起来。”
林默爬下床,伸了个懒腰,走向了阳台,眯着眼开始刷牙。
郑辉倒是不用叫,他起来了坐在床上发着呆。
胖子这死出,怎么摇也叫不醒,明显在装死。
林默把湿毛巾呼在他脸上,让他一个激灵,浑身肥肉都颤了三颤。
“默哥,别搞,我就参加个铅球而已,到时候上去随便丢两下应付一下就好,我这样子临时抱佛脚也拿不到名次的。”
“锻炼锻炼,再这么下去,你得胖死,快点起来。”
“这么早起来,我得猝死,相比之下,我的寿命还更长一些。”
胖子嘴里不断反驳,身体还是挣扎地爬了起来。
四人一顿洗漱,隔壁314宿舍的张伟几人已经在外面敲门了。
“默哥,你们醒了没?”
“来了来了。”
林默换好运动服打开了宿舍门。
四个家伙马上钻了进来,对着胖子一顿催促。
在吴飞的骚操作下,313和314两个宿舍的男生都被迫报名了运动会的项目。
代价就是一个星期的早餐,加上半个月的臭袜子清洗。
外面天已经大亮,八个人噔噔噔地跑下了楼。
后山田径场已经有很多晨练的学生了,
胖子惊讶道:“他们都这么早?”
林默敲了他一个爆栗:“你每天见到的都是九点钟的太阳,人家每天比你多出三四个小时呢。”
胖子辩解道:“那我晚上比他们晚睡,不就把这些时间补齐了吗?”
妈的,林默无言以对。
他没再跟胖子讨论这么深奥的人生哲理,自顾自地开始在橡胶跑道上慢跑起来。
吴飞作为班里的体育委员,加上是篮球社的副社长,体力耐力都相当不错。
跑到后面也只有林默能跟得上他的节奏。
“默哥,以你一米八的身高,应该也会打篮球吧?”
“篮球吗?好久没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