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折算成税,百姓只要交了钱,就不用再去参加徭役了。
而官府日后再要动员人手,就要拿钱来雇佣。
当然,原时空张居正的改革还是失败了。
因为当年王安石也是这么想的。
王安石的变法核心也是《募役法》。
该法令以缴纳货币役钱替代亲身服徭役,由官府雇人应役,并将原免役的官僚、地主等纳入缴纳范围。刚开始的时候还好,但是很快地方官府就不做人了。
免役的钱照样收,需要徭役的时候还是照常征发,免役钱反而成了一种加税。
这就是著名的黄宗羲定律了。
历代税费改革后农民税负会先降后升,形成“积累莫返之害”的循环现象。
唐代的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清代的摊丁入亩。
就拿原时空的一条鞭法来说。
明初为征派赋役,朱元璋立下不加田赋的承诺。
可是随着进入明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朝廷税基被侵蚀,普通百姓承担的名义上田赋虽然不变,但是隐形税负徭役增加。
改革赋役制度渐渐成为各地官民的强烈意愿。
原时空,张居正实行了一条鞭法,赋役合并,折役为银。
虽然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改变了以前赋与役分开征收的办法,使两者合而为一,但农民所有的负担并未丝毫减少,而只是将以前所交纳的不合法赋税合法化。
一条鞭法暂时充盈了国库,但是等到了张居正死后,大明财政又一步恶化。
原时空,万历皇帝再征矿税。
接着又加征“辽饷”,最后又征三饷,普通百姓的税负日益严重,等到李自成振臂高呼,明就亡了。说白了,任何政权,都是无法抑制自己加税的意愿的。
这个问题,就是苏泽穿越前,都没办法解决。
正税之外的役,这才是蓄奴问题的根源。
所以李一元说的办法,他都说是“治标”之策。
因为只要这个根本问题还存在,那永远都会有活不下去的百姓主动投献为奴。
可是要治本,谈何容易。
原时空,一条鞭法的失败,已经说明了仅仅依靠赋役合并,是没办法解决徭役问题的。
这又涉及到财政改革了。
“李阁老说的治本之策,下官知道,但是如今还是先行治标之策吧。”
苏泽清楚,税制改革实在是太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