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鸽子飞向的是,朝廷的守门人,登闻鼓的裁决者,《大明律》的修订者与《巡捕公案》的编纂者,正在前往敦煌的通政使李一元。
作为大明最厉害的法律专家,这样的律法自然要由李一元起草。
虽说是写一条法律,但是这法律也不是随便写的。
律法作为国家强制力的体现,立法者最需要的就是大义。
如果没有大义,那律法就成了世人厌恶的恶法,那么无论是律法的执行者还是审判者,都会抵触律法的执行,最终让法律名存实亡。
没有比一部制定了还没办法执行的法律,更损害国家威信的事情了。
所以如果制定的法律得不到执行,那还不如不立法。
但是要怎么立意,怎么起草律法条文,如何让百姓接受这道法令,这就不是苏泽能做到的了。 所以他拿出四袋子精米,等着胖鸽子飞入了公房。
这两个月,胖鸽子往来于京师和广西太多次,竟然吃出了“公伤”一比以前更胖了!
与之相对的,传信的价码也涨了。
苏泽将精米打开,胖鸽子却没有正视一眼,苏泽明白了它的心思一一得加钱!
苏泽只好再拿出一袋子米,这下胖鸽子才伸出“鸡腿”,让苏泽将信塞了进去。
苏泽给李一元带去了治安司的报告,以及自己的忧虑,希望李一元能够从《大明律》现有的条文出发,制定出一条专门应对这种情况的法律出来。
李一元和徐叔礼已经离开河南,他们顺着黄河进入陕西。
进入陕西之后,李一元先是去了古都长安,紧接着又继续西行,看到了凋敝的关中景象。
自唐代开始,关中由于过度开发,已经逐步失去了霸业之基的地位。
中唐开始,关中粮食都已经不能自给,唐代皇帝经常要去洛阳“就食”,缓解关中的粮食压力。 等到了明代,关中的地位进一步下降。
关中的粮食能够自给,但是也仅仅是自给罢了。
更糟糕的是,在嘉靖三十四年,关中还发生了大地震,震中就是陕西华州。
这场地震中,已致仕的南京兵部尚书韩邦奇、南京光禄寺卿马理等多名归家的高官及其家属,同日被压身亡。
陕西、山西是日午夜,声如轰雷,势如簸荡,大树如帚扫地。
整个关中大地震中,就连这些官员都无法幸免,死于大地震的百姓更是无计其数。
根据史料记载,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