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定为死罪,强力保障新政继续推行。
据史料《研堂见闻杂录》记载:
此案“重辟者二百七十人,凌迟者十八人,其余绞者数十人。”
史称“哭庙案”。
哭庙案,本质上是前明势力在江南对大齐统治的最后一次反扑。
此后,新政畅行无阻,一往无前。
广德帝乘胜追击,全面废除江南生员免税特权——北方早已废除。
勒令一万五千多名生员限期补交拖欠捐税。违者,革除功名,斩首弃市,家眷发配库页岛充军。
十月,生员缙绅被迫补交亩捐、房捐、铺捐、船捐、盐捐、米捐、饷捐、卡捐、炮船捐、堤工捐、板厘捐、活厘捐、草捐、芦荡捐、落地捐等几十种捐税。
截止十二月底,国库共收得捐税共一千三百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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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前明赋役制度繁杂混乱,弊端丛生。
户部向南方宣布:
自广德三年起,“休养生息,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将丁税按地亩征收,也就是所谓的“摊丁入亩”。
自此,通行千年的人头税被大齐废除。
摊丁入亩虽没有《齐朝田亩制度》那般激进给力。
不过却实实在在减轻了江南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
此举,为帝国人口爆炸增长,广德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