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度、耐磨,和耐腐蚀能力。
要说给驳壳枪使用那么高的成本,究竟是否划算?
要知道,驳壳枪这玩意,在二战之后,几乎就被淘汰了。
在张武三看来,快慢机驳壳枪,其价值被严重低估了。
至于说具体原因?
这个无须赘述。
祂大量生产快慢机驳壳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祂可以这样做。
就是任性!
这个理由多好?
在靶场里打完靶子,陈虎他们依旧是背着英七七卡宾枪,溜溜达达的离开驻地。
栓动步枪的耐造程度非常高,他们手中的卡宾枪在室外冻了一夜,用温水活动一下机匣,就又可以顺利的使用。
在森林里,他们的目标很简单。
先找猎物打猎,不碰大型动物,只是找野兔这种繁殖能力强的打。
然后?
再将成功打到的猎物拎在手里,任由血液通过猎物的脖子,洒落在森林里,让血腥味传出很远很远。
如此一来,他们就能等到狼群。
在西伯利亚这边,所谓的实战检验,只是应对狼群。
这边拥有数十万只野狼,他们整个实验做下来,也杀不了多少只狼,并不会破坏这边的生态环境。
陈虎已经发现了一只野兔。
“砰!”
子弹顺利命中野兔的脑袋。
因为枪口高品质的制退器,这枪的后坐力已经非常柔和。
他随意的拉动枪栓,将新的子弹推入枪膛,然后就瞄准另一只野兔。
“砰!”
命中。
他们依旧是拎着野兔的尸体,任由血液滴落在皑皑白雪上,散发出浓重的血腥味。
很快,一群饥饿的野狼凑了过来。
在西伯利亚这边,其他的动物,在闻到火药味后,就会离猎人远远的。
只有狼群,哪怕是闻到火药味,也会围上来查看一番。
只能说,狼群的智商比其他动物更高。
尤其是头狼,它们竟然会分辨枪支的功能。
如果狼群碰见的,是AK这类突击步枪,头狼会立即带领狼群逃离。
陈虎他们携带的,都是栓动的步枪。
包围他们的狼群,在观察了一番后,就嚎叫一声,带领狼群冲了上来。
陈虎琢磨过几次了,狼群分辨的,应该是枪支的弹匣长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