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中,松明火把被点亮,他们藉此能看清彼此。
“我杀的真特么爽啊,你们看到那一幕了吗?长矛捅进那个女官的肚子,尿都流出来了。”一个天生捲髮的男人,穿著皮革甲,胸口还掛著一块胸甲。
“枫叶领的防备真够弱的,隨便装成难民,就能轻鬆混进来。”另一位留著浓密大鬍子的男人,则是不断擦拭长刀上的鲜血,“喂,魔法师,杀人和找到丟失的货物,是两个价钱。”
“放心,血手,我不会亏待你们的。”全身穿在红色长袍中的男人呵呵一笑。
“你要杀谁来著?”血手將手指掰出骇人的咔咔声。
法师掏出一张画像:“杀掉这个男爵。”
“鏘~”
血手直接拔刀:“你在耍我?难怪神神秘秘的,原来是来找死。”
眾佣兵眼神立刻变了,纷纷將武器对准法师,眼中充斥了不予掩饰的杀意,不少了啐著浓痰,骂“晦气”。
杀男爵,为了啥?因为女人、权利或者土地?对血手佣兵团不重要,重要的是,男爵拥有全副武装的卫兵,碾碎一切的重骑兵,运气不好还会碰上斗气骑士,然后把他们砍瓜切菜一样全杀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