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城郊一处偏僻的毛坯房里,阴暗潮湿,墙皮剥落,角落里堆着发霉的纸箱和空酒瓶。
一个身形臃肿、满脸胡茬的中年男人坐在板凳上,借着窗外透进来的一点光,死死盯着手里皱巴巴的报纸。
他穿着褪色的旧工装,袖口磨出了毛边,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污垢。
报纸上,正是林文斌和沈晚的照片。
林国栋的手指用力攥紧,报纸边缘被捏得皱成一团,眼底闪过一抹近乎疯魔的寒光。
“林文斌……沈晚……”
他咬着后槽牙,一个字一个字从齿缝里挤出来,声音低哑阴沉,像砂纸磨过铁皮。
如果有林家的人在这里,几乎认不出这就是几个月前还趾高气扬、挥金如土的林国栋。
他像地沟里的老鼠一样在南方几个小县城流窜了大半年,不敢用真名,不敢住旅馆,睡拆迁房的毛坯。
他花钱大手大脚惯了,带出来的那点钱早被赌场和发廊小姐榨得精光,如今兜里翻过来只剩几个叮当作响的钢镚。
实在活不下去了,他才趁着夜深摸回老家,想再捞一笔,继续出去躲。
结果却打听到他那个从小娇生惯养、没吃过一点苦的闺女林怡宁,竟然被沈晚害得蹲监狱了。
林国栋蹲在破房子里灌了半瓶劣质白酒,眼圈通红。
当初就是沈晚,突然冒出来,查出他给林文斌下毒,他辛辛苦苦盘算了几年的局,顷刻间全塌了。
厂子没了,钱没了,闺女也没了。
林国栋把报纸狠狠摔在地上,又捡起来,盯着照片上沈晚那张脸,手指反复摩挲着报纸边缘。
“沈晚……”他低低念着这个名字,声音里浸透了咬牙切齿的恨意。
第二天,林国栋就摸到了北山制药厂门口。
他没敢靠太近,猫在厂门斜对面一个废弃的传达室后头,半蹲着身子,紧紧盯着进出厂的每一个人。
来来往往的人流如潮水般涨落。工人、干部、送货的、提货的……林国栋的眼珠子瞪得酸涩,却不敢眨一下,生怕错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日头从东爬到中天,又从中天往西坠,他带来的半壶水早就见了底,嘴唇干得起皮,两条腿也蹲得发麻发僵。
正当他有些坚持不住,打算换个姿势时——
一道身影出现在厂门口。
林国栋浑身一紧,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地上。
是沈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