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狗东西能辅佐刘邦终结乱世,那他莫尊者也能。
初生的东曦击碎黑暗,在一晚上的大清洗后,蓟县内的所有抵抗势力全部一扫而空,其中也包括那些朱门酒肉的世家大族。
该杀的杀,该收编的收编,整整五年下来,整个幽州的一切都已经被都摸清了,被编纂成了一本仇恨之,用以挨家挨户清洗。
留下部分人对蓟县进行治理,在服用完早饭后,莫德雷德命令手下继续扩大优势,他要彻底统治幽州,把幽州打造成一个稳固后方。
这些事情根本不需要莫德雷德亲力亲为,他花了这么多钱,养了这么多人,为的就是让自己轻松下来,如果他们做不好,那就让能办好的人上去。
乱世之下,兵强马壮者为王,低人权优势就是这样,谁能让人吃饱饭谁就是老大。
在多年的耳濡目染之下,刘备的班底也习惯了这位狗尊者的行事风格,很快就有人填补上了空缺下来的官职。
同四万年后的人类帝国一样,通讯与交通依旧是困扰治理的一大难题,莫德雷德就是再开挂,也无法普及无线电,给士兵配上卡车。
而且就算有车也没用,这个时代火攻为什么好使?就是因为植被过于茂密,离开城镇之后的道路连渣土路都算不上,那就是被硬踩出来的,旁边都是野地,甚至还闹虎患。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军队会对城池死磕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如果攻不下城池,其他城池就会出兵偷屁股。
另一方面是因为除了城池村镇以外,其他地方大多都是野地,属于荒山野林,还是特别野的那种,没人口劳力打下来屁用没有。
所以莫德雷德只能效仿古罗马传统,玩怀旧服,给自己配了一匹矮马充当坐骑,慢慢悠悠的往基地赶。
去的时候用了三天,回来的时候足足用了一周,等莫德雷德他们到达涿县时,城门口已经堆起了两座京观,到处都是炮火洗礼的痕迹。
「尊者,幸不辱命,这公孙小儿竟敢偷袭我们,真是一群嚣张的家伙!」
「这群傻子只是一群空有蛮力而无智慧的野兽,他们恐怕是不知道我这火炮的威力,有我吴刚在此镇守,还想爬城墙突袭!我上去一炮就把这混蛋轰成了碎片。
凭藉着火炮之威,我给了这群乡巴佬一次难忘的教训。」
吴刚那充满压迫力的体型,一度让莫德雷德想起了自己的兄弟伏尔甘,胳膊粗的比自己身子还粗,可偏偏穿了身儒袍,认为自己是个文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