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泱思索:“就隔壁山下的小树林,我刚在半山腰的时候,刚好看到一群鸡鸭在狂奔,看着就有精神,就抓了两只,别说,它们啄我的时候还有点剑法的样子……不愧是剑宗的鸡鸭。”
话落。
李凯咀嚼的动作,倏然停下:“……隔壁,山下,哪个隔壁……哪个山下——?”
魏泱随手一指。
“嘶。”李凯倒吸一口气,“你疯了?那是剑宗专门养的试剑灵兽!每一只鸡鸭从出生都被剑气熏陶,据说吃了后能蕴养壮大体内剑气,只有有功劳的弟子才能吃!”
魏泱眨眼,低头看了眼被烤得外焦里嫩的鸡肉:
“……怪不得啄我的时候,那么有力气。”
李凯:“……你不担心吗?”
魏泱:“吃都吃了,李师兄不吃吗?不吃的话,我可以全部解决的。”
李凯:“……吃。”
就算是特意养的鸡鸭,比一般的鸡鸭大不少,但对修士来说也就那样了。
不过当早饭是绰绰有余。
等吃完,李凯很是自然伸手,术法一出。
用火毁尸灭迹,风刮去烤肉的味道,拉来四周的土覆盖在地上,最后撒了点落叶在地上。
一套下来,很是干净利落。
魏泱都有些惊讶了。
李凯一点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奇怪,只是看着魏泱的眼神,还是说了一句:
“我在没成修士前是孤儿,靠收尸、清理现场赚点银钱。”
怪不得。
乞丐。
收尸人。
听着后者体面些,其实从待遇上讲,乞丐比收尸人要稍微好点。
收尸人要去收尸,最怕的就是遇到装死的。
一个不慎,就会被杀。
收尸人大多是孤家寡人一类,死了就死了,根本没人会在意。
再来。
收尸人去的地方多阴暗、脏污,很容易染上各种病症,去哪儿都是人嫌狗厌。
至于乞丐……
只要入了一个地方的乞丐窝,每一个乞丐都是有用处的,哪怕快死了,都能拿去赚一波钱。
总的来说。
乞丐比收尸人,值点钱。
魏泱倒是没想到,李凯以前竟然比她还惨。
李凯也不在意自己的身世被知道,这些事情他向来不在意,以前活着就很难了。
至于现在?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