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57章 逻辑对冲!【求月票!】  青衫仗剑行天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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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视线在三人身上不断来回扫视,最终定格在徐良身上,当即沉声道:「被告方,上述公诉方所言,你方是有要进行辩诉?」

要辩诉吗?

肯定要!

接了案子还不辩诉,那难不成是给对方送战绩的?

徐良腹中斟酌一番语句,旋即没有犹豫,直接伸出手,一旁的杨若兮心有灵犀的将提前写好的稿子递给徐良。

「尊敬的审判长。」

「上述公诉方所描述,我方被告人主要触犯三点法例。」

「即:非法持有枪枝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公诉方给吕雄定的罪便是这三点,一些小罪也已经涵盖在内。

只不过..

「审判长,根据警方所提供材料中,证言所描述,其中一段为..

徐良忽的目光一凝,找到些许漏洞,开始展露自身的语言逻辑。

「「我分不清是人还是野猪,直到我看到是野猪后,才扣下扳机.

「这是有关审讯时,我方委托人亲口所说的一句话。」

「从此证言来分析,所谓的故意杀人......并不构成!」

徐良语速极快,他的专业能力很强,压根不需要现场商讨一类。

「首先,根据《刑法》第232条所规定,是否构成故意杀人,要看主观与客观两点。」

「客观方面虽导致受害者胡华死亡。」

「但主观方面,被告人吕雄,是手持猎枪,瞄准了一头野猪,旋即扣动扳机」

「对方并非是对人动手!」

「综上所述,被告人吕雄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应当修改为意外致人死亡罪」!」

罪名必须要主观与客观统一进行才对。

这是...要驳回两条最致命的控诉!?

几句话落下,现场众人眉头紧蹙,看着徐良的眸子隐隐带了些许不善。

他难道不知道吕雄就是个罪大恶极,私藏枪枝,将人所打死的畜生!?

给这种人做辩护!?

听审席有些人心中逐渐产生一丝愠怒,呼吸稍稍焦灼,很明显有些燥动。

「意外致人死亡...

张博眉头紧蹙,呢喃着开口。

「有道理啊,证言上描述的很清晰,对方杀人时好像并不知晓那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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