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57章 逻辑对冲!【求月票!】  青衫仗剑行天涯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退出阅读模式,即可阅读全部内容

第357章 逻辑对冲!【求月票!】

声音落下的刹那。

张博眸光一闪,他站起身,宛若一颗雪中松树,看似苍老却满是劲力,看着稿子,沉声道:「本案,为瀚海市洪福区,三马村猎杀·案,受害者名为胡华,年龄13周岁,性别男。」

「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吕雄,年龄四十六周岁,家住瀚海市洪福区三马村。」

「案件被害人胡华,于八月十四日跟随夏令营前往三马村荒山进行野餐,期间因身体生理反应致使其在野外如厕,旋即发现与大部队脱节,外出,进而导致其被困于荒山之中。」

「被审人吕雄,为三马村村民,在八月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初始,手握猎枪前往荒山进行狩猎。」

最新,???? ?.?????

「最终酿成命案发生。」

「本次案件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召开一审,现宣布.....

张博扫了扫整个庭审现场,旋即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本案....

「开庭!!!」

两个字落下的刹那,整个现场顿时精神一抖,所有人聚精会神的看着上方。

张博则是扭头看向公诉方的黄仁,示意对方可以开口说话。

黄仁颔首,花费几秒钟整理思绪,接着便站起身,扫了眼周围,缓缓道:「尊敬的审判长,听审席诸位。」

「根据上述审判长所言,以及我方调查,被审人吕雄触犯如下法例。」

「首先,有关禁枪的一事,是于1996年所颁布的《枪枝管理法》,从有限允许个人持有枪枝」,全面转向严格禁止非法持有任何枪枝」。」

「案发时间为2005年,八月十四日,被审人吕雄持有枪枝致人死亡,很明确是在《枪枝管理法》颁布后导致。」

黄仁的声音不大,并无情绪起伏。

但逻辑却十分明确,众人听得很是清晰。

说着,黄仁顿住,语气忽的加重。

「被审人吕雄,触犯《刑法》第128条第一款法例,非法持有枪枝罪」!」

「根据警方所提供证明,以及部分证言,被审人吕雄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同时,在案发后,被审人吕雄在发现受害者死亡后,并未选择报警,而是逃离案发现场,为严重恶劣情节。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