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4章 2003年NBA选秀大会  肉末大茄子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退出阅读模式,即可阅读全部内容

困局,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卖票,詹姆斯能做得更好,而且这么操作之后森林狼可以名正言顺渡过没有首轮选秀权的这几年过渡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强行冲成绩又后继乏力。

如果换不到好的二当家,隆多的建议是和活塞队交易,然后用榜眼签选安东尼。

他的理由和之前是相似的,因为这一届所有新秀球员里面,安东尼的即战力是最强的。

所以单纯选秀角度来说的话,现在安东尼和詹姆斯是1比1。

杨帅接着把目光望向了雷·约翰逊。

“我更倾向于勒布朗。”

约翰逊的选择也是詹姆斯,不过他的想法和保罗不同。

他是觉得詹姆斯的技术特点更适合杨帅。

一般的高中生明星球员,包括杨帅在内,在高中时期都是超级得分手,但詹姆斯是个例外,他的团队意识和组织能力明显要比其他人更强。

皮蓬当初在公牛队是和乔丹斗了一段时间,发现怎么也斗不过乔丹,这才被迫转型成了组织前锋。

但詹姆斯并不需要这个过程,因为他一进联盟就是组织前锋。

而且约翰逊是贴身跟随杨帅的,他对于杨帅和詹姆斯之间的交流也基本上是全程参与的。

他能够感受到詹姆斯对杨帅有明显的崇拜心理,最典型的一点就是他在高中时期穿的就是16号球衣。

就在约翰逊讲述的时候,隆多提出了一个质疑。

“你怎么确定勒布朗会安心辅佐汉森?”

隆多虽然没有时刻跟在杨帅身边,但他是和杨帅最亲近的人,所以杨帅会跟他聊很多平时不会说的话,那其中就有包括吐槽詹姆斯那个人太精明了。

詹姆斯那么精明,他会真的甘心只当杨帅的副手吗?

“我不能确定,但是我想至少他现在不会。”

约翰逊的观点很灵活,没有人可以考虑未来不确定的事情,因为人是会变的。

杨帅在听完两人的对话后也若有所思。

之前尽管有想到和詹姆斯当队友的可能性,但因为当时在打季后赛,他还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

不过因为同桌的关系,他对詹姆斯很了解,再听着隆多和约翰逊的对话,他觉得这的确是要考虑的问题。

詹姆斯历史中在热火队可是干出过八分释兵权的事情,虽说那是在七年生涯失败后极度渴望成功的赛季,但谁也不能保证那不会提前发生?

杨帅最后把目光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