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监吏一名,隶属市舶司,专司监督航行路线、货物装卸、损耗登记,并持有直达中枢密奏之权。」
「其四,船号所有货物进出,皆凭市舶司三联单为准,单货同验,缺一不可。」
薛淮条理清晰地说完,擡眼看向潘思齐道:「敢问祭酒大人,此等规制比之运河漕船,其监管之严是松是紧?」
潘思齐捻须沉吟,一时未答。
薛淮列出的四条都是针对他之前提出的监管盲区之患,尤其是监吏直达中枢的密奏权,几乎堵死船主在海上瞒天过海的可能。
朱颐见状便接过话头,语气依旧十分温和:「薛通政规制详备用心良苦,只是海天茫茫信息隔绝,若遇海盗劫掠船覆人亡,或监吏为人所挟持,此密奏之权岂非形同虚设?前朝倭寇之祸多因海商私通,此乃人性之私利难遏,非严规所能尽束。」
「卢川先生所言极是,人性贪利,确为隐患根基。」
薛淮并未否认朱颐之言,随即冷静地说道:「但是海运之利亦可成为朝廷束缚海商之锁链。扬泰船号自开航至今,计有千料海船百艘,大小辅助船只百余,往来扬州至天津、扬州至宁波航线逾千次,总计运载漕粮、商货折合纹银三百万两有余。因风浪触礁等天灾损毁者计有十二艘,损货折银六万余两,然因海盗劫掠而致损失者」
他环视全场,肃然道:「为零!」
「零?」
朱颐眉头微蹙,显然不信。
「正是零。」
薛淮毫不迟疑,斩钉截铁道:「此非海上无盗,实因扬泰船号奉行船队同行制,凡远航必十船以上结队,每船配有朝廷特许之护卫二十人,装备劲弩火统。船队遇小股海盗可自保驱散,遇大股则避其锋芒或求援于沿海卫所。船号航线固定,水师巡逻频密,海盗亦知劫掠此等有备船队得不偿失。」
朱颐沉声道:「船号草创初期,商贾自然不敢恣意妄为,但时日一久,难免为利所动,暗中勾结海盗倭寇谋利,薛通政又能如何防范?」
薛淮不慌不忙道:「卢川先生,扬泰船号规矩严苛,每次船队远航决不允许一家独大,若有船主欲行不法,同队船主为保自身利权与船号信誉必率先举报。此等共担风险、共享利权之制,恰能形成相互监督之网,较之单船孤航,勾结之险反降。先生提及前朝倭患,多因彼时海禁废弛,海商各自为战,既无力自保,又易被海盗裹挟或利诱。今朝廷特许经营,船队规模与武装皆非前朝散商可比,此一时彼一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