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怀远拿起条陈快速扫过,随即眉头微蹙道:「原来是此事。去年腊月封印前后文如潮,经历司按规核验,凡有瑕疵者皆暂押待核,此乃常例。吴经历办事向来严谨,他既判勘合凭信违式」,按《题奏本章格式汇编》乙字十七条,确应发回补正。彼时我署理司务,此类待核未决之文,按例由经历司自行登记管理,不入每日待分送名录,故未及细察。如今看来,倒是我疏忽了这灾情之重。」
他这番话可谓滴水不漏,既肯定了吴振之守规无误,又点出自己是按例行事,最后将灾情之重轻轻点出,把这件棘手的政事又踢回给薛淮。
「规程如此,原也怪不得郑通政和吴经历。」
薛淮神色不变,继而道:「只是天灾不等人,彰德府奏本所言若真,此刻那里恐已是饿殍遍野。通政司规程为防奸宄而设,但若因小瑕而误大事,恐非朝廷设立通政司之本意。薛某初来乍到不敢妄改规程,只想寻个两全之法。依郑通政之见,此等情形可有变通之例?」
郑怀远沉吟片刻,缓缓道:「按最稳妥的规程,自然是等河南布政使司补来合规的勘合凭信,再行呈送。若薛通政实在忧心灾情,或可行文催促河南布政使司速办?只是这文往来,即便加急怕也需旬日。」
这句话说了等于没说。
薛淮心中微冷,面上却露出思索状:「催促是需催促,但远水难救近火。郑通政,我观这奏本火漆完好,印信清晰内容详实,所述灾情与去岁邸报中河南部分州府秋潦成灾的消息可相互印证。其勘合凭信虽缺一暗记,但其余要素俱全,能否视为事态紧急、形式略瑕」,由我具名担保其非伪作,先行摘要封进,同时行文河南,令其补正勘合并严查旧式凭信流出之责?如此,既解燃眉之急,又全了规程,权责也分明。」
郑怀远似乎没料到薛淮如此果断,他捋了捋胡须,慢条斯理道:「薛通政心系黎民,令人感佩。只是此事牵涉规程根本,若开此特例,恐日后效尤者众,司内规矩荡然无存啊。且担保一事干系重大,万一————我是说万一,这文真有纰漏,薛通政岂非————」
「郑通政顾虑的是。」
薛淮没有强辩,话锋一转道:「若将此案原委,连同吴经历的勘验条陈、奏本内容摘要,以及薛某事急从权、恳请圣裁」的建议,一并写成节略,由通政司三位堂官联署直呈御前,由陛下圣心独断是充准特进,亦或依违式驳回。如此既尊奉了圣意,司内规程也未被私下僭越,不知郑通政意下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