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皆是点头。
这是银行独特的查帐方式。
一般来说,就算是为了岁计文,无非也就查两次。
也即,自查以及都察院核查。
然而,银行却更为繁琐,足有四次。
平添的两次,一次是引入了转运司,让转运司与十大分行联合自查,一次是引入了银行总部,让银行总部遣人核查。
这一程序,核心点却是为了让银行系统内部「自救」。
主要在于,银行管钱!
天下之中,唯二的通行货,便是钱与权。
银行管钱,自是不免被其他人「放在心上」。
典型的例子,就是转运司。
作为主官财政的官衙,转运司偶尔钱财不足,恰好手头拮据,是不是就会盯上银行?
偶尔有小型赈灾,钱财周转不力,是不是也会盯上银行?
肯定会的!
但是,你说这是坏事吗?
也不见得。
对于银行来说,这本质上算是一种笼络人脉的方式。
回报高,风险低!
回报高在于,借了转运司钱,转运使肯定得欠人情。
转运使,一方二把手,正四品大员!
这样的人,若是再进一步,便是三品紫袍披身。
这种人情,含金量不可谓不高。
风险低在于,转运司在五月、十月左右,两次会征缴赋税。
一征赋税,转运司手中就有了钱,便可还上借的银行的钱。
并且,转运司也不敢赖帐不还钱。
说白了,银行借钱给转运司,走的也仍是公帐。
若是不还,大不了一纸文上呈,同归于尽。
凡此种种,也就使得站在银行的角度来讲,可谓是一箭三雕。
对于银行主官来说,可借此得到转运司的人情。
对于转运司来说,借钱解了燃眉之急。
对于上头的人来说,转运司从银行借钱,一定程度上更具有时效性,且便于庶政推行。
就像是赈灾一样,上头拨钱的速度,肯定是没有从分行借钱的速度更快的。
此外,银行的钱也没少。
本质上,这是三赢。
为此,上头也是默契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此一来,让转运司与十大分行联合自查的目的,也就一目了然,纯粹就是给一次自救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