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出于利益考虑,还是对女儿的爱护,纪黎瑛都不能接受这次女儿的胡作非为。
「姐姐,你好像每次和妈妈一见面,总能搞成不欢而散————」一旁的纪凝,无力地吐槽。
而温雯则白了林商一眼,启唇道:「伯母说得对,那个,你还是和鲨鲨领证————」
「不行!温雯!」纪纱抢先打断,噘嘴说道,「要么都领,要么都不领。」
「可是,鲨鲨,共同财产这方面确实如同伯母讲的————」温雯小声劝道。
纪纱哼一声,抱住林商的胳膊:「我和他结婚,是为了他的钱嘛?」
「那让他写婚前财产协议。」温雯说完,又自己小声犹豫,「可是那么多的资产,协议也没有完全的效力,不可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均分的————」
纪纱靠在林商的肩膀上,故意开玩笑道:「分割财产是离婚分手的时候才弄的叭?温雯你盼着我和木木商分手,想要单独霸占他?」
纪凝在一边听得心惊胆战的,她们两个,现在讲话都可以这么直白这么呛的了嘛?
而温雯却不在意地摇摇头:」哎呀,鲨鲨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啦。」
两个女朋友的话有点密了,林商这个核心当事人,到现在才有机会插上话:「委屈你们了,鲨鲨,温雯。」
纪纱擡脸看看他,细声说道:「不和你在一起,走不到最后,才是真正的委屈。」
如果纯理性来说,他们三个人的最优解,是林商先和温雯领证,她已经是公司副总,拥有不少股权,财产方面不成问题。离婚后,林商再和纪纱结婚,这样两人一起持有剩余的夫妻共同财产。
都有证了,也都划好了资产。
然而纪纱却考虑到温雯的心情,她们两个的心思一样,都不愿意离婚,哪怕是这种例行假离婚」。
「反正,温雯你要和我站到统一战线,我们和木木商好好的结婚生活,日子过好的话,有没有红本本,财产在谁的名下,又有什么关系呢?」
纪纱也明白,自己这种做法,如果遇人不淑,那绝对是太傻太傻了。
但是她是和相爱的人在一起,她也方分信任林商,所以完全不做财产方面的任何考量0
目睹姐姐黏在林商身上,纪凝微微叹气。
然后她和林商对视一眼,她心里有点烦乱,立刻又看向别处,移开目光。
放在以前,她这会儿肯定会大大咧咧地继续吐槽一下。
比如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