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3章 名利场!  刀一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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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处理生意,以及……打官司。

嗯,其实在阿美利加的明星们来说,林见鹿算是官司绝少的那一类了,自从1997年爆红,他到现在遇到的,基本上都是些抄袭官司。

《21》里的十五首歌,基本上快被告一遍了,而且一首歌少则涉嫌一两次抄袭,多则可能涉嫌七八次抄袭一一对方拿出一张纸来,告诉你那是他93年创作的,而且还有谁谁谁可以作证,证明他不仅是那时候写的,还差点儿发表,跟林见鹿的某首歌的主要旋律或调式等,简直一模一样!

这玩意儿,只要有人告,法院一般都得受理,于是你就得应诉。当然,内行人全都知道怎么回事,甚至全美的绝大部分正常人、歌迷,也都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知道归知道,对于名人、明星来说,这已经是最好对付的麻烦了!

该应诉应诉,等对方亮证据,不要接受对方律师的庭外交易,因为虽然很多人的初始目的,可能只是想讹你几千米刀而已,小钱,但这种事情,放到创作才子、音乐天才的人设上,却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污点到最后普遍草草收场,林见鹿这边出的律师费,可能已经好几万米刀。

然而,你还不能反过来去起诉对方,索要什么名誉损失费之类的,因为那会被视为追杀,别管你多占理,只要你起诉,马上就会引来相当一部分人的反感。

总之,这些事情过去有很多甚至都没到过林见鹿耳朵里,基本上都是张爱嘉在帮他处理,整个1998年,光是这方面,就花出去大概两百多万米刀的律师费!

在张爱嘉的把关下,这些诉讼基本上都被处理得没起来过什么波澜,这为林见鹿在阿美利加的民间,赢得了一份还算不错的风评。

再加上他在女色方面,又基本上从来都没有犯过什么错误,所以在歌迷中,就向来以低调和从无绯闻而著称一一阿美利加的这帮子明星,尤其大老黑们,一旦红了、发了财,几乎不可能洁身自好。正常情况下,一个大老黑明星,每年至少也得面临三五起的强奸起诉,以及时不时就会蹦出来的私生子索要抚养费官司。

白人稍好,但白人明星里常年沾着桃色官司的,也是一抓一大把。

大家普遍都管不住下半身。

相比之下,大老黑更偏向于性子粗疏、大大咧咧,嫖一把却被人留了种,过上一年就被索要抚养费这种,也即所谓的避孕套上扎个孔,拿来对付黑人明星,被阿美利加的特殊职业小姐姐们普遍应用着,且屡试不爽,每年都有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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