蘸血书写。 其次想到衣服,从衣服中抽线捆扎。 嗯? 眼镜脚,丁时看向了主考官戴的眼镜,举手:“我想询问规则。 “
主考官道:”请讲。 “
丁时:”规则四:身体接触者死,指的是肌肤接触,或者是隔着衣服接触 我能不能拿走你的眼镜? “
主考官:”主观故意属于身体接触,你要拿走我的眼镜,就属于主观故意触碰。 假如你站起来,有人推了你一下,你撞击我的眼镜,这就不属于规则的肢体接触。
丁时道:“比如我围着你转,就想让你生气,不小心触碰到你。 “
主考官:”不算。 但我要提醒一句,这种情况由我判断你是否主观故意,不讲证据。 “
丁九举手,获得允许,问:”针对规则三,离开房间怎么判定? “
主考官:”只要连接身体的某部位还在房间内,就没有违反规则。 房间有两道门,有窗户,画着一条黄线,以这条黄线为标准。 “
丁九继续问:”我可以触碰房间外的人吗? “
主考官:”可以,规则只针对房间内的人。 “
丁九听主考官这么说,立刻走到后门黄线边,在后门的对面站立着一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士兵的左臂有一个战术小口袋,小口袋插着小便签本和一支圆珠笔。
丁九跨步而出,他把右脚踩在黄线上,身体努力的朝士兵方向伸展,任凭他怎么努力,距离士兵的圆珠笔还有20公分。
丁九收回身体,思考一会,回到座位上,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了下来,他打算拆线做一个绳套。 在一边看的银月走到黄线处,她脱掉左脚的鞋袜,一手抓住门框,伸出左脚。 漂亮的一字马下,她的左腿脚趾触碰到了士兵的左臂。 士兵如同石雕,一动不动。
丁时低头看见银月的右脚只有不到一厘米在线内。 看着她专心致志的模样,丁时并没有出声提醒。 眼看银月要被淘汰,她收回了脚,解开了鞋子上的鞋带,把鞋带捆扎在门框上,右手抓住鞋带,让自己身体能再前倾数公分。
没有人答题,大家都在看着银月,就连丁九都暂停了手工绳套。
银月右手用力拉住鞋带,张口呼吸,左脚大拇指挑动圆珠笔。 圆珠笔被夹在战术口袋中,相当的紧实。 眼看圆珠笔被挑起了一些,银月却收回了脚,不过一分钟时间,汗水已经将她后背打湿。
丁时坐在自己的考桌上,手上拿着考卷,通过窗户看银月 别说,脚很漂亮,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