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让能够承担得起责任的人,或是该承担责任的人,承担责任,至少,大家共同承担。如此,即使万一有什么差池,有什么意外,也不是哪一个人承受,大家承受,分摊到各个人身上,也就微不足道了,不会因公擅自作主,承担与之不相谐调料想不到的后果。
唉,这都是现实所迫,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时下,似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都是这样一种社会风气,在一线拼搏、奋斗的人,已经很难指望在冒险中有什么权谋者或是什么大人物能够主动替自己担当某种责任和风险,哪怕是他们应尽的责任和风险。
目前的情形是,违法风险太低,同时,执法风险太高。因而,有关那个疑问,他俩在笔录中,没有刻意按照主观上的判断,写上“马尚魁”名字这三个字,为了避嫌,是用另外三个同音字替代的,注明是根本发音记录的。这样做保险一些,能进能退,同时,也符合执法要求,为了这,他俩还专门问了女孩是哪三个字,女孩说不知道。通过女孩自己嘴巴里说出来,并把女孩这么说的话记录下来,这就印证了记录真实性,同时,不影响将来往“马尚魁”这三个字上扯,祸及自身。他俩只能把这个疑问留在脑海中,有待今后慢慢琢磨去。说到底,他俩是不会主观上将乞丐同马尚魁联系起来的,万一有了差错,一板子肯定打在他俩身上,岂不是自讨没趣。反正,所有的笔录,马尚魁都会亲自过目,剩余的事情,留着相关的人,包括马尚魁自己在内,去甄别,慢慢琢磨定夺去。若果真是马尚魁的亲生父亲,他马尚魁自己哪有不知道的道理,再怎么不愿意承认这个乞丐父亲,到了检尸这一关,尤其是破案之后,还是有明确结论的,是隐瞒不过去的。
之后,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果然获得了乞丐的详细情况,事实与他俩的判断还是有差距的。
乞丐同马尚魁的籍贯相差十万八千里,是天各一方,风马牛不相及。马尚魁自己在看了所有笔录材料之后,也没有流露半点不自在来,于是,有关父子的猜测,渐渐隐去。
他俩暗自庆幸,多亏了当初考虑复杂点,否则,就不知道怎么收场了。
有关当晚那起奸杀案件,很快有了明确结论。卞海波在尸检中获得重要物证,他在女孩尸体内查找到了乞丐体内的排泄物,铁证如山。
接下来,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摆上了议事日程,即,这个乞丐哪来这么强的生理欲望,刚刚实施了性侵,怎么接着又要性侵夜店女。若果真有这么强的欲望,那么,肯定不单单就在这个夜晚作案,犯事应该是经常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