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女尸(求收藏)  张之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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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忘了介绍白兔,她是娇小漂亮的女孩子,她有车子,是私家车,按时下的说法,是个富二代,父亲是经商的大老板,她本人目前在家闲着,随时准备接替父亲当大老板,是无忧无虑一族。

兔子滴酒不沾,只要一沾酒,立马翻盘不省人事,情形挺吓人。一开始,谁也不相信她滴酒不沾,一次,大家起哄硬是灌她酒,拗不过便喝了一小口,当即人事不知,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那之后,没有谁敢劝她喝酒,即使有人执意要她喝酒,大家也会帮她解释说明。

兔子虽然不喝酒,却偏偏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尤其喜欢这种氛围,喜欢跟他们在一起嬉笑玩耍,是个挺随和爽快的人。虽然是女孩,却喜欢作东,又有车子,因而,每次聚会,有兔子在,的确方便,酒足饭饱之后,都不用找车子,直接上车。他们在一起,可谓是各取所需。

虎子遇上这样的女友,是疼都疼不过来呢,整天跟个小屁孩似的跟着,生怕哪天跟谁跑了。当然,虎子是绝对不可能如先前说过的那起碎尸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因为生怕失去而毁了兔子的。刚刚只是开玩笑,虎子为人心胸开阔,坦荡、豪爽,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

“嗨,嗨,干我们这一行真是没劲,一点不消停,不是说不值班嘛,也要去嘛?”虎子显然不乐意了,并且,不甘心,还是希望他尽量能够留下来。

“弟兄们,对不住大家了,”江成焕收了手机,望着虎子,把那杯啤酒倒进了肚子里,“唉,虎子,不差你这杯酒。虽然要上断魂坡,但喝都已经喝了,不差这一杯的,我干了,就算是陪罪。回头,我坐东。现在,我要借你的兔子先用一下。”

江成焕说完,一伸手拽了一把兔子。

嗨,借……

虎子瞪着猩红的眼睛,一派弄不懂的表情。

江成焕只顾把空杯子往桌子上重重一搁,一个转身携了兔子就走。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江成焕上了勘查车,断魂坡在城郊,在崇山峻岭之中,方圆有几百公里的范围呢。那儿险峻、偏僻,并且,怪事连连,因而,谁也不愿意没事往那上面跑。但江成焕是迫不得已必须要去。

一路上,江成焕十分好奇,想尽快搞清楚那个半夜三更躺在冰冷地面上的尸体究竟是什么人。

不一会儿便进入断魂坡境界。

一路上,马尚魁一声不吭,在勘查车那小小的空间里,凭添了一份压抑来。也难怪,半夜三更起床,一个个睡得迷迷糊糊的,恐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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