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87章 乾隆皇长子大婚,因母而贵!  岸上杨柳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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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七年年初,此时的大清国内,表面上风平浪静。

在这年年初,除了三年一度的会试、殿试照旧举行外,弘历的皇长子永琳也在这一年年初完成了大婚,娶了满洲贵族纳兰氏为嫡福晋。

弘历也在自己长子永琳大婚后,于九州清晏殿,同皇后富察氏、贵妃那拉氏,一起见了这对新婚夫妇。那拉敏萱得封贵妃,自然与她姑母是雍正皇后有关,而也因此,永琳这位皇子的身份也是不简单的庶长子。

而这让弘历不禁想起了他当初大婚的时候,一晃竟也快过去了十年。

不过,也因为永琳现在已经大婚,弘历也得想着给他安排一份差事,而好给永琳一个封爵乃至升爵的机会,同时历练历练他。

弘历是打算,继续延续宗室要对国家有贡献才能封爵乃至升爵的差事的。

皇子也不例外。

如果,成年皇子不做事,那就只有一个月三百两的基础俸银。

所以,成年皇子要想日子过得富裕,特别是在结婚有子后,也得努力为大清做贡献。

因为大清不养“闲人”。

弘历认真想了想,决定先让永琳去视察刑律改革的事,执行的如何。

因为,这项差事简单。

锻炼皇子也要循序渐进的来。

弘历也不能一开始就给永琳安排太难的差事。

视察刑律改革情况,比较简单,就看罪犯有没有被按照新的律例定罪就行。

当然,在大清,讲刑律其实也是一件很搞笑的事,实质上还是讲政治。

所以,弘历也就在给永琳安排这事时说:“新律例的重点,不在于有没有得到执行,而是在于有没有尽量帮助朝廷往关外北疆输送苦役犯。”

“明白吗?”

弘历说到这里就问了永琳一句。

永琳对此拱手作揖:“儿臣明白!”

马尔赛编纂的新律例其实还没编完。

因为涉及到的律例太繁琐了。

但基本上,新律例先编成一部分,弘历就会下旨先在人口稠密的直隶地区和两江地区试着推行一部分。弘历之所以这么急,本质上就是因为他其实不是宽刑以表仁政之意,而是想尽快的往北投放人口,以流放苦役的方式。

马尔赛自然明白弘历的心思,所以他把律例减刑的改革重点,放在了针对庶民阶层的律例上面。因为,庶民往往被治罪的才是大多数,这样才能短时间内增加许多苦役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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