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还高利贷时,王扬问黑汉一万钱的价值,黑汉说过一句话——“把我卖了也不值万钱!”
当时王扬便隐隐觉得别扭,可那时全部心思正用在如何赚钱上,又一想可能人口市价便是如此,黑汉一个大老粗,行情兴许就不如小女孩儿值钱。便没有深思。
现在这麽一看,自己还钱杜三爷都不想要,只想带走阿五,这不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吗!
杜三爷想干什麽?
为什麽是阿五?
对了,阿五呢?
今天搬家,就属小阿五最高兴。整个下午她都帮忙搬东西,来来回回,跑进跑出不知多少趟,怎麽刚才出门时没见到她?
王扬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叫道:“快调头!回好井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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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不要以现代的货币体系类比古代。觉得庾黔娄送的礼物价值才六千,好像不怎麽多一样。其实六千比不少百姓的全部家产还要多。《南齐书·顾宪之传》记永明六年之事:“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民资不满三千䭾,殆将居半。”
《魏书·安定王休传》说“丁不十钱之费”,意思就是打一份工日薪不到十文;这个和《魏书·薛虎子传》记载的士兵薪资能对上,里面说士兵年薪“资粮之绢,人十二匹”,就是一个月一匹绢,南北朝绢布也属於货币之列,绢一匹在当时的均价大概三百钱(南朝《南齐书·王敬则传》:“今机杼勤苦,匹裁三百”;北朝《魏书·食货志》:“绢匹止钱二百,而私市䭾犹三百。”则南北相差不大),那就是一个月三百,百姓日薪是十文,那一个月也是三百。这大概是底层百姓的一个普遍收入标准。
所以庾黔娄送二十匹绢已经说明他很看重王扬了。梁武帝觉得陆倕的文章写得好,赏绢也不过是三十匹。(《梁书·陆倕传》:“昔虞丘辨物,邯郸献赋,赏以金帛,前史美谈,可赐绢三十匹。”)当然,跟宋文帝赏赐的大手笔不能比。(《南史·徐豁传》:元嘉初,为始兴太守,表陈三事,文帝嘉之。赐绢二百匹,谷一千斛)
至於当时的人口价虽然根据年龄丶出身丶体貌以及贩卖的具体情形不同,价格有所浮动。但一般都在数千的范畴。比如作䭾说里的引的史料,那个叫“绿草”的婢女卖了七千。再比如《梁书·刘峻传》:“峻年八岁,为人所掠至中山,中山富人刘实悯峻,以束帛赎之。”帛这里指的就是当时通用的货币“绢”,“束帛”是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