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阿美莉卡又通过了民兵法案,这个法案,正式将各州民兵重组成一支组织化民兵,并且规定联邦政府承担相关装备费用,要求其训练标准与正规军一致。
1916年国防法案颁布,正式确定了国民警卫队这个名字。
国民警卫队队员入伍时,需同时宣布效忠州与联邦,同时创立联邦预备役部队,将国民警卫队纳入联邦预备役管理。
从此,国民警卫队正式走上舞台。
1947年,国民警卫队纳入空军体系,后续分化出陆军国民警卫队和空军国民警卫队。
在1973年,阿美莉卡全志愿兵役制度实施,国民警卫队开始转型为专业化部队。
到这里,国民警卫队的任务边界基本确认。
在各州,要响应州长指挥,承担自然灾害救援,社会秩序维护。
当然,这些工作要打一个问号。
在联邦,响应总统征召,参与海外作战,和国内联邦行动。
这些任务,并不包括控制副总统。
但是,在特殊动员机制下,又允许总统在特定情况下直接联邦化国民警卫队。
也就是直接指挥,调动。
现在,大哥让去干二哥,这是该干呢,还是不该干呢?
就很烦。
虽然内战已经打响,但是,国会并没有对贝拉克发起弹劾,甚至连相关的议题都没有,那也就说明,在国会,至少贝拉克现在还是阿美莉卡的总统,还是阿美莉卡的总统,那贝拉克就有资格,让国民警卫队联邦化,直接调动国民警卫队。
他们必须听指挥。
现在去干了威尔斯特,也许在短时间内,他们会风光无量,可一旦过段时间,威尔斯特背后的人,或者其他人就会用滥用执法权这个理由来对他们进行清算。
可如果不去干,他们就有可能丧失一项唾手可得的权力!
控制副总统的权力!
在阿美莉卡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于1973年,以及2000年确认的惯例中,明确要求阿美莉卡总统在任期不受刑事起诉。
想要控制一位总统,需要先进行弹劾程序,由众议院发起,由参议院进行审判,定罪,就对总统进行免职。
总统免职后,就变成了一个普通公民,就可以交给执法部门控制。
而副总统,在条款上虽然没有明确赋予与总统同等的刑事诉讼豁免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副总统和总统高度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