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卖命的人多考虑到任何一丝的细节。
“进!前进!”
出身瓦尔领,由于吃的多而被家里人嫌弃,后被托尔看中挑选为亲兵,15岁便跟随雄鹰军远征兽人帝国,又独自在兽人帝国血石领坚守数年,今年只有22岁却已升任队长的亨利神情冷峻的大声喝道!之前提到过,因萨帝国的主体民族为盎格撒克族。基本上全都是海盗悍匪的后代。吃人、炼铜这种恶习也是从因萨帝国传来的。否则血腥高地都存在千年之久了,从来没吃过人。
怎么朱珂金一来,碎颅就开始吃人了?
这种白皮加黑皮的青皮混种,虽恶贯满盈,但长得却是人高马大,人模狗样。个子都很高,骨架也很大。眼睛也不小。故而除了与兽人相比外,在人族的国度内,盎格撒克族算是较为威猛的。这种身体素质决定了他们天然的力气大。故而因萨士卒多用更为沉重的长枪为主,而非长刀。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与因萨士卒作战,往往还没近身,便被乱枪戳死。
而这,恰恰是鸳鸯阵诞生的由来。
其中狼宪兵手持的“狼笑”,是一倜形似圣诞树的三角形武器。上面细细的枝杈炸分,能够很好的大面积阻隔因萨士卒的可怕冲锋。再然后长枪兵挨个阎王点卯,一一戳死。
高达十二人组成的鸳鸯军阵已堪称“笨重”。故而并非没有缺陷,譬如狼第兵。因武器狼笑又长又重,人族士兵哪怕是特种兵,也往往不能久持久握。
可这一点,却被狼人完美解决。
所以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鸳鸯阵中的狼宪兵绝大多数都是兽人。不是狼人就是身强力壮的哥布林。
但这不是雄鹰军最可怕的杀手锏,更可怕的是,这些鸳鸯阵的雄鹰军基本都配备了数颗魔纹符石。可以不用穿戴沉重铠甲上阵。
这其中的差距,实在是云泥之别。天渊之隔。那种轻装上阵所能爆发出的灵活和杀敌时间上的持久,几乎是碾压式的!
这就好比两个身体素质相当的人,一倜背负着五十斤的哑铃,一倜只穿大裤衩子。然后开始赛跑。输赢早已注定。又好比让一辆老头乐去与三吨重的仰望8对撞,就是这么的不自量力。更好比让一头狐狸跟大象拔河,形同眦酹撼树。
而魔纹符石几乎全部来自于白月麾下的狼人一族。所以说,雷文远征兽人帝国那一趟,收益远远大于雷文的付出。
才能在此刻,彰显出狰狞的厚积薄发之势!
双方大军数万的炮灰在短短时间内便被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