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概念。
所谓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材料。它必须独立于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不能是推测臆想或单纯的个人意见,更不能是未经证实的传言。
比如,你若坚持认为韩佳琪勾引了你四哥,那就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
她具体是如何实施的,在何年何月何日,什么时间,现场有哪些人,这些都必须有可查可证的记录。”
此时小会议室的门被秦恒之给关上。
外面的人听不到屋里在说什么。
但是屋子里的四个姑娘却齐齐的瞪大了眼睛有些惊骇的看着陆乔歌。
尤其是孟小欣。
一颗心忐忑又不安。
而陆乔歌还没有说完,她继续道:
“我必须再强调一次,道听途说不能算作证据。当然,如果有人亲历了事件经过,并能够明确稳定地陈述事实,那么此人可以作为证人。
但即便如此,证人的口述本身仍属言词证据,必须与其它客观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被采信。
例如,若韩佳琪确有勾引行为,而该证人在场目击,其证言又与你四哥的说法完全吻合,那才构成有效证据链的一部分。”
孟小欣哪里是陆乔歌的对手,一时间被问的瞠目结舌惶恐不安。
在惊恐的同时,她的脑子在疯狂的运转。
是陈琳琳告诉她韩佳琪勾引四哥的,但是陆乔歌要证据。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