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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命&183;玉阙圣尊法旨!】

第一条。

凡入战场者,无论出身门第、修为高低,皆为天庭同袍。

战功认定,唯战果论,私相授受者斩!

第二条。

设立【修士共议会】,由各最小集体单元内之修士,一并推选团体内修士各自战功之高低。

另设立【天庭巡法司】,巡法前线,有以力欺压同道者、战斗中设局坑害同道者,皆可惩处。

前线修士,凡举报有功,职加一等,功加一筹。

第三条。

战功分三等:

斩敌破阵者,为「血功「,当日即兑。

转运救治者,为「命功「,折算一点五倍。

献策改制、用捷(捷智)与前线者,为「智功「,专由巡法司厘清。

第四条。

抚恤必发!

凡战殁者,其功,由其指定之人继承。

敢贪墨半块灵石者拆骨取肉,骨为器材,肉为兽粮。

第五条。

前线修士,有权质询队长、相应团体内领导之修的所有决策,被问策者当审慎考虑其建议。

所有前线修士,皆可匿名投直送天庭天宫、天庭巡法司,检举不法之事。

第六条。

特例,前线修士有权主动申请改换战线,不需经由修士共议会决断。

修士共议会为前线修士团结奋发之自我管理组织,所有相应集体单元内,修士之间人格平等

修士共议会负责具体分配战功之高低,所有人互相评价,如有不满者或申请巡法司重新厘定,或直接改换战线、队伍

第七条修为晋升机会之分配。

前线立功足够的修士,有权越级晋升!

练气修士血功满五十,直接

化身修士血功

另,凡累积血功满十万者,得殊赏,可直入枣南仙宫、苍山仙王、玉阙仙宫修行!

第八条

第七十九条。

经由本尊会同枣南圣尊、苍山圣尊合议,做如下决定:

此法旨,将刻于天宫、各镇守关前,凡有不遵者可持此法旨,报巡天持戒定宇八荒无极法尊之尊名。

毕方仙王认可,天庭三圣支持,勿妄想圣人之剑不利,勿幻想圣人之察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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