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从中国人的嘴边夺食。为此,伪满洲国法律明确规定:大米、白面等细粮,均只供给优秀的大和民族;朝鲜族算是日本籍的半岛人,可以吃混入大米的小米饭;而满人、蒙古人、汉人这些劣等民族则严禁食用大米和白面。只有极少数位高权重的大汉奸和伪满皇室,才能享受特殊待遇,每月分到几公斤的大米……
但问题是,按照伪满洲国制订的配给标准,能够合法分到大米的“劣等民族”实在是少之又少,居然连伪满的警察局长都不够资格,普通富人更不用说。至于种植这些大米的东北农民,按照法律更是连一粒米饭都吃不上。而满洲开拓团的日本移民不仅不需要交纳农业税费,还能按月领取口粮。
(为了给伪满洲国歌功颂德,有些“公知”胡说什么东北原本不产大米,都是日本人带来了稻种,才让东北开始出现了水稻种植,所以东北大米特供日本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事实上,早在唐朝的时候,渤海国靺鞨人就已经开始在东北种植水稻。虽然之后由于气候变迁等原因,东北的水稻一度消失,但最迟到清朝后期,辽东地区就已经再次恢复了水稻种植,譬如著名的盘锦大米,在20世纪初期就享誉海内了。)
面粉对中国人来说也成了奢侈品,只有在象春节和中秋节这样的传统节日,才能每人配给一斤而已。
这样一来,日本从东北农村强征来的大米、面粉,除了大批运往日本的本土之外,就是供应关东军和移民到东北的日本人食用。而中国人一旦被发现食用大米、白面,就是经济犯,处罚异常严厉——有位东北的乡下老人曾回忆说:“……日本鬼子在东北时,日子过得苦呀!我们最多只能吃苞米、高粱米。逢年过节,家里弄点好吃的,也都是半夜里偷偷吃。有亲戚吃了点大米,回家时坐火车晕了车,吐了出来,被日本人看见,硬说中国人吃了大米就是经济犯,当时就被抓了起来。后来好像被拉去做了劳工,再也没回家。”
还有另一位大城市里的东北老人则回忆说:“……那时日寇把中国人列为三等国民,处处都受压迫受欺辱。我们中国人种的大米不许中国人吃,只许日本人吃。中国人只能吃日本人配给的发霉的苞米面、橡子面,不许吃大米。谁吃了大米,就是‘经济犯’,就要抓起来送到警察署给灌凉水,过电上刑罚。中国人吃大米了,就把中国人抓来,脸朝天的,脑袋搭拉着绑在一个长条木头板凳上,用洋铁壶嘴往嘴和鼻子里倒水,呛的人都喘不上气来。要有不服气的反抗的,就给绑在椅子上,用110伏的电线接触在中国人身上,让你酸

